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讲解了煤矿在面对各类紧急情况时如何有效组织停产和人员撤离,以最大限度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及减少财产损失。该制度详细规定了从领导机构的成立到具体职责分配的一系列措施,包括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等各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以及各相关部门如安监科、调度室、技术科等在紧急情况下的工作任务。文件还明确了瓦斯超限、水害、火灾、顶板事故、机电运输事故等多种紧急情况下具体的预警条件,例如瓦斯浓度超标的具体数值、透水预兆特征等。此外,针对撤人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也做了细致说明,强调了跟班矿长在撤人过程中承担的责任,要求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循预先设定的撤离路线,并保持冷静听从指挥,确保所有人员能够安全有序地撤离现场。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井下作业环境复杂的煤矿企业。它为这些企业在遇到突发状况时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应急响应机制,不仅涵盖了从高层管理到基层员工各个层级人员的职责分工,还包括了针对不同类型的紧急情况所设定的具体预警指标。这套制度对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应急处理能力,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它也为其他可能存在类似风险的地下采矿业提供了参考借鉴,帮助相关企业建立更加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