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兼职救护队队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职责与具体工作内容。该制度阐述了作为兼职救护队安全救护工作的第一责任者,队长需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主持全队的安全救护工作。文中提到根据上级安排制定年度计划并开展相关工作,在矿井事故发生时,队长要立即奔赴现场制定行动计划并参与抢险任务。此外,还规定了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下井和演习工作,协调各小队工作,组织考核评比和技术比武活动等职责。同时,文件强调了队长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救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文中也明确了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辨识及措施制定的工作由队长组织完成。对于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处理矿井灾害事故以及参与矿山应急预案审查等工作也有详细说明。最后,对日常工作中队长的全面领导责任,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总结评比,以及事故救援时的具体指挥职责进行了细致描述。兼职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兼职救护队伍及其队长。其内容不仅为队长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南,同时也为整个救护团队在应对矿井安全事故时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操作流程。此制度有助于提高救护队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展开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它同样适用于那些从事地下开采作业的企业,特别是存在较高风险隐患的矿山企业,为其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