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资源整合监察副局长岗位责任制基建、资源整合监察副局长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程、标准以及上级管理规定,在局长领导下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小煤矿、基建监察工作。2、组织制定小煤矿、基建监察工作规划,逐步完善分管工作岗位责任制、制度。3、组织集团公司小煤矿隐患排查、越层越界查处及行文上报工作。4、负责组织对集团公司井田及周边小窑供电监查工作。5、筹备集团公司小窑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主持召开月度小窑工作例会。6、组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办理工作。7、协助本部非煤矿山、同忻等基建井安全监查工作。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