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压车管理制度积压车管理制度一、运输段负责井下积压车的检查考核等工作。二、掘进工作面的材料车必须在 16 小时内卸完,不按规定时间卸车按积压车考核。三、岩石段队工作面只允许存放 6 个喷浆料车应急用,其它料车一律不得积压,材料车送到后 24 小时内必须卸完,专用物料车必须在 8 小时内卸完,否则,按积压车进行考核。四、岩石段队装完的矸子车及时运到车场连接好,严禁空、重车及料车混放,否则,按积压车进行考核。五、各生产单位除工作面搬家以外,其它零散向外运的材料车必须及时与重车连接好一起运出,通知运输段拉车而不拉由运输段负积压车的责任。六、积压车管理责任划分1、采煤段队的积压车责任范围,接煤台前后各 90 米范围内的车辆归使用单位负责管理。2、岩石段队的积压车责任范围,岩石工作面至架线终端的车辆归使用单位管理。3、其他地点由运输段负责管理。七、积压车的查处与考核1、运输段是车辆管理的主体单位,对井下所有矿车进行有序管理,每查出一辆积压车考核责任单位 100 元,检查结果书面报考核办,考核办负责考核。2、调度室、成本稽查、考核办负车辆管理的监督考核责任,每查出 1辆积压车,考核责任单位 100 元,联责运输段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