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职责与处罚条例技术员职责与处罚条例1、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审核各种报表。2、负责组织“一通三防”技术攻关,及时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3、负责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一通三防”部分的编制,未及时编制计划处罚 200 元。4、负责先进的通风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5、负责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6、参与各种通风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时了解通风工作进展情况。7、不断深入现场了解“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消除隐患,未及时发现者处罚 200 元,发现未及时处理者罚款 500 元。8、向科长汇报“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和意见,发现问题未及时向科长汇报者罚款500 元9、完成科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