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2、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 24 小时连续运行; 3、接入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类型传感器稳定性不小于 15 天; 4、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及状态必须传输到地面主机; 5、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测监控系统 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互 接; 6、煤矿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安全员、班组长、爆破工、电钳工下井 时必须携带人员定位及便携式甲烷检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