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讲解了矿井安全监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该制度规定,矿总工程师和通风科长需经常督促检查安全监控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工作,通风、机电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采掘作业规程中需明确规定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种类、数量、电缆敷设路线及报警值等,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安全监控的安装、维护、使用和管理需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执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设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管理牌版,并指定专人看管。安全监控维护人员需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调校、巡检、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值班人员需时刻关注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并记录。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还需及时更新系统图和管理牌板内容。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特别是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通风和机电安全监控管理人员、监控工、调度员等。该制度旨在规范矿井安全监控的安装、使用和管理,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