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轨道运输落道处理规定轨道运输落道处理规定一、车辆发生落道后必须立即停止运行以防事故扩大待车辆停稳后应采取如下措施 立即发出落道停车信号并对落道车辆采取防跑车措施而后向运输调度汇报。二、车辆落道时应采取如下措施1.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确定上道方案及防范措施备齐上道所需工具、材料后方可作业。2.在落道地段实行区间封闭严禁其它人员通行。三、在斜坡上处理掉道时不准摘下老钩不准松绳处理顺序应由上向下暂时不处理的车要用钢丝绳固定在道上或打上保险杠抬掉道车时人员只准站两侧不准站在车的下方。四、在串车提升发生落道时应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处理1.将下方防跑车装置进行关闭。2.若最下方车辆发生落道应先对该
2、车辆实施可靠的支掩而后处理落道该车上方车辆影响上道作业时可摘钩牵引至合适的安全地点再将钢丝绳与下方车辆连接可靠而后处理落道。3.若最上方车辆发生落道应先对下方各车辆固定牢靠而后处理落道4.若中间车辆发生落道应先对上、下方各车辆固定牢靠而后处理落道。若上方车辆影响作业时可按下方车辆落道处理方式进行。五、处理重型车辆、大型货载车辆和煤矸车辆落道时应先卸载采用空车上道方式处理落道。 六、上道作业时要有防止车辆倾倒措施。七、采用导链或手动千斤顶上道作业时其吨位应与实物相符严禁使用不完好的工具作业。 八、用千斤顶作业时每次抬起高度不得大于150mm 并及时用枕木垫好、垫稳千斤顶上端有防滑物支垫。九、用导链作业时悬挂点应安全可靠检查周围支架、顶板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十、在有架线地点处理落道时应先停电挂好接地线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十一、严禁长距离 10m 以上拉落道车辆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