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技术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师(技术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协助矿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技术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具体领导和支持生产技术部门开展工作。二、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措施。三、审核本矿山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四、在新、改、扩建项目、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五、负责组织工艺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六、参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落实整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整改措施。七、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八、负责组织制定生产岗位的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