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全面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协助总工程师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贯彻执行。3、协助总工程师抓好生产技术工作,根据矿井可采储量,安全经济、合理地安排开拓布局,搞好采区工作面设计,尽量减少生产环节,努力降低事故率。4、监督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政策的贯彻执行,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检查规程和措施的落实,根据生产变化,及时组织修改和会审。5、协助总工程师督促按时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按时编
2、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生产变化组织补充修改和落实情况,发生重大事故参与制定救灾措施及抢险救灾工作。6、经常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重大技术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督促整改。参加各类技术专业会议,对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总工程师勾通,按领导要求制定措施或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7、全面落实地测及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负责矿井地测及防治水技术工作,及时制定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检查落实实施情况。8、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技术革新工作,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经常开展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素质,对违反安全技术政策、指示、命令的行为,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并及时向总工程师或矿长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