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科技术管理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科技术管理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科设备技术管理组负责全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应熟悉相关的业务技术知识。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第 1 条负责全矿各类机电技术资料的管理。第 2 条负责机电科各种技术档案、设备档案、科技成果档案的管理、归档。第 3 条整理、保存全矿大型固定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并建目录。第 4 条整理、保存全矿钢丝绳试验记录,大型固定设备的测试记录和资料。第 5 条整理、保管各种电气设备、安全设施、绝缘用具等试验、校验记录。第 6 条掌握计算机管理资料的操作技术与开发利用,逐步实现资料管理现代化。第 7 条负责绘制井上、下供电
2、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等图纸。第 8 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查阅资料者在严格履行手续的同时,做到积极主动,热情耐心,提高服务质量。第 9 条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第 10 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机电科技术管理组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职工和犯人或强令职工犯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职工和犯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 11 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
3、电科技术管理组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 12 条在煤矿的有关设计、规程、措施中,出现明显机电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机电科技术管理组负直接责任。第 13 条对整理、保存全矿大型固定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安全设施、绝缘工具的检验、试验记录的,机电科技术管理组负直接责任。第 14 条未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或不完善,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机电科技术管理组负直接责任。第 15 条因对全矿机电技术、设备档案管理不严格造成重要档案丢失的,机电科技术管理组负直接责任。第 16 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直接责任。第 17 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