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尘设施管理制度防尘设施管理制度1.生产系统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面出煤系统转载点喷雾、掘进面扒矸机联动喷雾,装、卸载点喷雾应实现自动化;采面逐步实行煤体注水,割煤机必须使用内外喷雾装置,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 1.5 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匹配。综采工作面的支架安设移架和放煤喷雾;综掘机使用内外喷雾,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 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 1.5 Mpa。外喷雾装置不少于 5 个喷头,喷头间距为 200 毫米,雾化能覆盖滚筒并坚持使用。炮掘、炮采面实行放炮喷雾;矿井主要
2、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都必须安设两道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水幕的选型应与巷道形状相匹配,水幕的安装距巷道顶板不超过 200 毫米。且每道风流净化水幕安装的洒水喷头个数不少于 5 个。喷头喷射角度必须迎着风流方向 45 度左右。水幕必须封闭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防尘设施要除锈刷漆美化,要求红白相间,间隔 200mm。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要随采掘工作面的推进及时移动。采面的安全出口以外 30 米内设置一道净化水幕;距采面回风巷口 10-15 米处,设置第一道水幕,从第一道水幕往里每隔 100 米设一道水幕。煤巷掘进迎头 25 米内设净化水幕一道,后
3、方巷道每隔 100 米设一道水幕;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 40 米(最好在喷浆机后面)设置一道净化水幕。2.运输系统各转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喷雾装置安装在转载机头斜上方,高度不超过 600mm,喷雾应包围转载落煤点,喷头数量不少于 2 个,作业时喷雾降尘或采用除尘器除尘。防尘喷雾、洒水等设施应有管理牌板,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 防尘设施备品备件应有备用,对于堵塞、损坏的水幕喷头应在 8 小时内处理完毕。3.综采工作面割煤机割煤时,采煤机内、外喷雾及负压捕尘器必须正常使用,喷雾能覆盖滚筒,无喷雾时禁止割煤;割煤、移架或放煤时,采煤机移架处、放煤口处下风流 20m 范围内捕
4、尘装置或自动喷雾必须按规定使用。4.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和洒水装置保证良好的雾化效果,其开关必须放置在人员易开关的行人侧,不允许设置在皮带里侧。5.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不得放空;有涌水的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6.掘进作业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巷道、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净化风流和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如需采取干式钻眼,必须经通风部门同意,并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后方可施工。7.煤巷工作面必须采取煤层注水措施。煤体注水措施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各参数:注水压力表、流量表使用正常,注水孔封堵严密不漏水,保证注水压力和注水时间,充足湿润煤体,煤体水份的增加率要大
5、于 1。8.采掘作业地点等有粉尘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尘保护用品,如口罩、毛巾等。9.建立健全综合防尘设施的管理责任制,对所有综合防尘设施的管理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并挂牌管理。10.各种综合防尘设施按质量标准化安装,设置位置合理、固定牢靠,并在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中明确规定。11.所有综合防尘设施安装完成后,须经通风、安检、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的设施必须返工,否则防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不得进行生产。12.积极推广新技术、设备,如煤层注水、自动喷雾装置、孔口捕尘装置等,逐步达到采掘前湿润煤体和防尘自动化。13.通风科每月必须组织对综合防尘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