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讲解了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的详细职责分配。矿长承担全面指挥与营救计划制定职责;总工程师负责灾害范围和类型的调查及技术指导;生产副矿长协调人员调派并协助处理事故;安全副矿长进行日常检查与入井人员控制;机电副矿长管理停送电工作;通风副矿长依据命令调整通风系统;地测副总制定防治规划与实施方案,并定期上报监测资料。应急分队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监测小组对各类地质灾害进行预警预报;调度中心负责信息传达与现场情况报告;机运中心保障供电系统安全;生产技术科准备图纸资料并完成技术准备;瓦斯防治中心和通风队负责气体检测及通风设
2、施修复;信息技术科保证通讯畅通;安检科和综合部安置遇难者并提供生活供给;供应部门筹备物资;保卫部门维护治安并组织群众转移;财务科调配抗灾资金;采掘队组运送救护器材。最后强调了值班人员必须如实及时上报灾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中所有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等。此制度不仅明确了从矿长到各个具体职能科室如地测、生产、安全等部门的具体职责,还特别针对应急分队、监测小组、调度中心等在突发情况下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了详细规定。无论是日常安全管理还是紧急事件应对,该制度都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每个岗位都能清楚自身定位,在实际工作中履行好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矿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