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的决定、指示,对温二井驻织金县永兴煤业公司施工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二、 负责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和装备。三、 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考核本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落实情况。四、 组织编制、审定并实施矿井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解决安全技措计划。五、 审定矿安全工作计划确定全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审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六、 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定期组织全矿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七、 努力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人、财、物,努力改善劳动环境条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八、 审阅矿井瓦斯日报表,发现瓦斯异常或瓦斯偏高时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九、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安全生产决议,接受职代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十、 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制定落实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