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部安保科主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党群工作部安保科主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负责组织本科室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市公司、煤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第二条 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三条 调动各煤矿搞好安保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地面大安全管理水平。第四条 负责监督公司和煤矿的安全监督及考核工作。监督企业各级人员安保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计划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标的贯彻执行,并对以上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第五条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第六条 负责公司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的编制、执行和全过程管理。第七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