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人员现场(入井)管理制度调度人员现场(入井)管理制度1、调度主任、副主任按照矿相关规定按时入井带(跟)班,服从矿领导临时安排入井要求,对井下现场情况及时反馈相关领导。调度员每月入井不少于 10 次;2、早、中班须有一人到井下或工作现场(包括地面各厂房等运输环节);夜班领导临时安排入井的无条件服从执行;3、调度员入井后向调度台汇报所到地点,根据现场情况汇报情况,升井后及时填写调度员入井记录;4、记录中反映工作面(巷道)文明生产情况,出现的各种影响生产因素需及时向班组成员交流必要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以期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5、调度员入井时间不超过 3 小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并及时反馈到相关单位及领导进行限时整改);6、入井地点根据近期矿工作重点为主,坚决服从领导临时安排入井要求;7、调度员入井记录必须有问题、有安排、有落实。时间、地点记录清晰;入井考核办法1、未按要求入井的一次扣 10 分;2、入井记录填写不规范的一次扣 3 分;3、不服从领导安排入井的扣 10 分;4、反映情况失真的按照情况扣 5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