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测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分管矿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地测业务保安,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二、认真学习贯彻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政策和规定,为全矿安全生产服务。三、了解和掌握水下采煤、勘探、地测方面的有关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和规定及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四、组织制定防排水计划和有关探放水的安全措施等,并认真贯彻执行。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有关地质、测量、水文、勘探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要边处理边向领导汇报。六、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正确的地质测量图纸和资料,以确保安全生产。七、组织搜集、整理和保管各种地质、测量、水文、堤下采煤有关技术资料。参加矿有关安全会议和安全大检查。八、负责本部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主持本部事故分析追查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