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责任分配与具体措施。矿长全面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领导,作为第一责任者确保整体安全。生产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保障其管辖区域的安全性。总工承担全矿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责任,成为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技术指导和问题解决。技术科作为主管业务科室,配备专业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履行防治水工作的各项职责,通过建立水文地质动态观测与监测系统、设立专职监测人员观察分析险情、提供水害预测预报资料等措施,预防水害事故。地面防治水工作由矿防汛办公室和技术科共同负责,包括查清河流汇水情况、掌握降雨和洪水位资料、监测河流水位变化、调查塌陷范围和积水情况、掌握矿井井口标高及排水能力、检查供电线路和通讯系统,并提出应急处理方案。此外,文件强调了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应用,组织进行防治水技术研究。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尤其是那些存在防治水需求的矿山。该文件为煤矿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职责划分,使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以及技术科等相关人员能够清楚自身在防治水工作中的定位和任务。对于从事煤矿开采的技术人员而言,文件中关于技术科的具体要求有助于指导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开展防治水相关工作。同时,它也适用于煤矿企业的防汛办公室,帮助其做好地面防治水工作,确保矿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