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地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矿地质、水文地质的安全技术工作。了解全矿生产情况,熟悉地质、水文地质方面的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二、负责组织全矿地质、水文地质、储量方面的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工作。三、负责提供正确的采区设计、作业规程、计划和生产方面的有关资料,并参与审查。四、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要边处理边汇报。五、负责审查各种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监督措施的实施,确保探放水的安全。六、参加有关安全会和有关事故分析追查会。七、负责对本部地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认真搞好业务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