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追究科安全职责讲解了该科室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承担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流程。该文件阐述了督查追究科需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督查验收工作,依据应急处置科和中心主任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督查验收,并对合格者发放验收通知单,不合格者责令继续整改。对于未按照安全技术科整改方案要求标准限期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制”予以处罚。同时,文件指出该科室要建立督查登记档案并做好记录。另外,明确规定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为每吨原矿8元,这些资金专项用于安全整改、培训、设计、评价及设施建设,并设有专门账户逐月登记。还提到了根据公司年初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在年初与各分公司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按条款每月每年进行考核以确保落实到位,所有考核情况也需做好详细登记。督查追究科安全职责适用于矿业及其相关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管理。具体来说,适用于那些存在矿山开采作业的企业,尤其是涉及原矿处理的企业。这类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面临诸多安全隐患,需要设立专门的督查追究部门来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此文件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团队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帮助他们规范从隐患排查到整改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同时也为各级管理人员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