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煤矿山工余安全管理制度非煤矿山工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工余安全管理,实现本质安全目标,树立矿山员工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员工工余时间的相关注意事项、行为规范和社区文化等内容。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及外协人员。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四条 xx 公司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管理和考核,设立工余管理机构,由综合部、安环部及相关科室组成,单位一把手领导负总责,各单位安全科负责对员工工余管理的调查、汇总和考核。第五条 各单位要将各车间主任、班组长纳入管理机构范围,赋予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行使对员工的工余管理权利,及时了解员工工余时
2、间活动内容,合理安排员工上岗后工作范围和要求,保证员工安全工作。第三章 工余安全管理第六条 实行员工家庭监督卡制度,每半年填报一次,由员工家庭按监督卡内容填写签字后,由家属或员工交(邮)本单位安全部。填报对象主要包括主体单位一线岗位员工和维修岗位员工及辅助单位的维修岗位员工,其他看管岗位及其他人员各单位可根据员工实际情况要求员工家属填写员工工余时间监督卡。第七条 xxx 矿业公司要不定期召开员工家属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员工工余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制定措施,加强教育。第八条 xxx 公司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不定期走访街道、居民委,对员工工作时间之外的表现进行了解,发现违纪或违反规定的按奖惩
3、条例严肃处理。第九条 xxx 公司要健全工余管理监督网络,把工余管理延伸到社会,在员工所居住地聘请监督员,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把员工工余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中。第十条 各单位发现或者有反映员工在工余时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及时向矿业公司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第十一条 xxx 公司要及时开展工余安全宣传,发放或张贴工余安全宣传资料及图片,包括家庭和社区。条件允许,可在矿业公司宣传媒体设专栏,广泛进行宣传。第十二条 xxx 公司要对员工工余时间的事故进行分析,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制定预防措施。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宣传内容应包括如何预防工余意外,并要针对如何预防工余意外,年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培训。第十四条 xxxx 公司各级干部、员工在工余时间要合理调整休息时间,有效杜绝疲劳过度、情绪低落、酒精麻痹及使用麻醉品后上岗作业,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情绪、思想状态及安全意识,保证上标准岗、严格遵守本岗位操作规程和矿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保证矿业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安全顺畅。第四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若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