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机电设备副矿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分管机电设备副矿长的安全生产职责(1)对全矿的设备、建(构)筑物良好和安全生产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2)负责组织和审批全矿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计划不予审批。(3)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