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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职工特殊工种培训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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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10242 上传时间:2022-03-08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5.4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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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职工特殊工种培训制度讲解了特殊岗位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或指挥生产。该制度规定,新调换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转岗技术培训获证后方能上岗。未经转岗培训者不得进行操作。为确保技能和知识的更新,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需每两年复训一次,每次复训时间不少于十天。特种作业人员应随时掌握自己的获证时间和到期复训时间。各用人单位有责任为主动提供复训人员所需的复训时间。培训及复训的时间由职教单位负责登记注册并留存档案。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一切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授课及辅导老师布置的作业或复习操作任务。对于不按规定上课、请消假和完成作业的学员,职教单位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干警职工特殊工种培训制度适用于涉及特殊工种的各类行业领域,特别是那些对安全性和专业性要求极高的工作环境。例如煤矿开采中的瓦检员、放炮员等,这些岗位直接关系到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此外,也适用于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爆破材料管理员、配电工以及提升运输类司机等工作内容复杂且危险系数较高的岗位。通过此制度,能够确保相关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保障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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