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部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政工部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严格落实各类安全规章制度。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具体负责双目标管理新体系的运行、创新和完善工作。3、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和领导要求,协助部长认真做好全矿行政管理人员的提拔、考核、任免和技术管理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推荐等工作的基础性管理。4、督促检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5、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区队或生产现场,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安全生产情况,搞好信息调研与反馈工作。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密等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排除隐患。8、加强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排除隐患。9、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