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政工部部长在矿党委领导下,应履行的一系列安全生产职责。该文件强调认真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各类安全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本职工作角度促进全矿安全生产。政工部部长作为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需全面抓好本单位的安全学习与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文件指出深入基层、现场排查隐患的重要性,要求指导和督促基层搞好安全生产,并听取基层单位意见,了解职工思想动态,结合党建工作创建双目标管理新体系。此外,文件还提到组织制定矿井机构编制及定员方案,及时配备所需管理人员,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职称晋升推荐评审,定期分析研究管理技术人员结构分布情况,协助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参与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加强保密纪律教育,健全保密制度,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以及抓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带领全体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政工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各级政工部长或类似岗位负责人。它为这些岗位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南,确保他们能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而言,这份文件不仅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管理部门,也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企业中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人员。通过遵循这一责任制,相关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自身在保障企业安全运营方面的重要作用,从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