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工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政工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第 446 号令、493 号令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严格落实各类安全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本职工作的角度促进全矿安全生产。2、作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要全面抓好本单位的安全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3、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排查隐患,指导和督促基层搞好安全生产。4、经常听取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围绕中心工作创建双目标管理新体系,使矿井安全生产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5、组织制定并
2、负责实施矿井机构编制及定员方案,及时配备安全生产所需管理技术人员的安置、选拔、考核、调整、调资等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6、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职称考试和职称晋升的推荐、评审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7、定期分析、研究管理技术人员的及结构和分布情况,当好领导参谋。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9、积极参加矿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大检查活动,参与矿井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10、加强本单位保密纪律教育,健全保密制度,严防失、泄密现象发生。11、全面抓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1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带领本单位全体人员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