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使用、保管、发放制度仪器设备使用、保管、发放制度地测仪器和设备是完成地测工作的必须条件。为加强仪器和设备管理,充分发挥设备应有的作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仪器较多时,应有存放仪器的专用仓库。2、要建立仪器技术档案。档案中除填写仪器名称,制造厂名、规格、单价、来由及时间等之外,应有检视和历次检校的记录,损伤和修理的记载,适用作业等级的说明等。3、新到仪器进行全面检视与检校,查明仪器质量状况,并立即建立仪器技术档案。4、应定期查看,室内存放的仪器,如发现有生锈和发霉现象,须查明其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5、各专业级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使用和保养,定期进行检查。特种仪器如:测距仪、陀螺仪等,必须由专人使用。6、所使用的仪器要每季全面检查一次。7、仪器设备的使用期、各种仪器的操作,必须严格按规程和说明进行。8、电气设备(测距仪、陀螺仪、地震仪等)用于井下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否则不得使用。9、如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呈报科(队)负责人,由专业人员查清事故原因,进行校正或维修,因管理不善造成仪器及工具损坏,要追究责任者。10、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随意携带仪器,外出干活,否者将根据情节,给当事者以适当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