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范围:矿区、施工作业区职责:机关各部室、生产队组一、安全培训中心职责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我矿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2、安全培训中心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二、生产单位1、生产单位负责人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执行实施。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资料,要求配置相应的应急器材。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三、部室、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
2、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四、队组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队组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八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五、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六、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七、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八、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 4 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九、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单位将给予奖励 100500 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