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1、施工前,副队长、小队长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2、当班排查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隐患处理不彻底不得开工。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要及时汇报队领导。3、当班处理不完的隐患,副队长、小队长必须在现场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隐患原因、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注意的安全事项。4、发现隐患,副队长和小队长应积极组织人员,定人定员定措施,由于隐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将追究副队长和小队长的责任。5、处理隐患时,副队长、小队长必须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督、监护工作隐患处理要彻底,不留后患。6、隐患排查包括:设备、顶板、安全措施、运输状况等。7、隐患排查、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标准。8、出现较大的隐患,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单位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