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转工区区长、技术员通防责任制讲解了运转工区区长和技术员在“一通三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该文件强调了运转工区对本区范围内“一通三防”的责任,明确了运转区长作为第一责任者,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区的安全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文件指出要确保通防设施完好无损,严禁无故损坏或丢失,并规定绞车房、变电所调节风窗不得随意堵死或调节,风门不得敞开,以防风流短路。同时,必须管理使用好自救器,定期进行称重及气密性实验,确保其合格发放。此外,主要扇风机房需达到标准并按规定定期检查,主扇运转状况、备用主扇以及反风装置也应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文件还特别提到绞车房、变电所内壁、设备、电缆等物品上不得有煤尘堆积,移动变电站及其前后20米范围内同样不得有煤尘堆积。索车道机头、机尾周围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冲刷也是职责所在,包括电缆、设备等物品上不得有煤尘堆积。所有分管的电缆、设备需定期清扫,以保持清洁。运转工区区长、技术员通防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的运转工区,特别是那些涉及到通风与防治瓦斯、火灾和煤尘爆炸工作的区域。该文件为运转工区区长和技术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履行在“一通三防”工作中的职责。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整个矿区的安全管理水平,还能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适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运转工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直接参与通防设施维护和操作的一线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