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隐患及时撤人制度讲解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预防机制,完善分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该制度旨在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涵盖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概念界定。一般事故隐患指危险性不大、可立即整改的隐患;而重大事故隐患则涉及较大风险,需列入治理计划或局部停产治理,甚至企业自身难以完成整改。此外,文件详细描述了抢险救灾组织机构的设置,包括总指挥为矿长书记,副总指挥由各副矿长、副书记、总工程师和工会主席担任,成员单位涉及地测科、调度室、安监处、医院、保卫科等多个部门。文件还阐述了救灾撤人程序
2、,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隐患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调度室汇报并发出报警或通知,按避灾路线撤离。随后,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启动一系列通知程序,确保所有受灾害威胁地点的人员在10分钟内得到通知并撤离。矿领导及相关负责人也需迅速到达现场,建立抢险指挥部,组织抢险工作。同时,调度室负责指挥协调,安监处清点人员名单,运输科运送遇险人员,医院急救受伤人员,并做好伤员转运和治疗工作。重大隐患及时撤人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他存在类似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业。它不仅为煤矿企业提供了详细的应急处理指南,也为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提供了一个参考框架。适用于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以及一线作业人员。对于这些群体来说,了解和掌握这套制度有助于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事故发生时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该制度特别强调了在发现重大隐患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能够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正确的行动,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