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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告知卡.doc

上传人:人民至上 文档编号:11103 上传时间:2021-03-2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7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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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火作业安全告知卡动火作业安全告知卡 未办理相关票证严禁动火未办理相关票证严禁动火 人员无相关资质严禁动火人员无相关资质严禁动火 未落实相关措施严禁动火未落实相关措施严禁动火 安全安全作业作业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1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 易燃物品, 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 并配备消防器材, 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2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 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 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 施。 3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 设施及处于 GB5001

2、6、GB50160、GB50074 规定的甲、乙类区 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 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 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殊动火作业规定执行。 4 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 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 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订安全防火措施。 5 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 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 内氧含量不应超过 23.5 。 7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 m 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

3、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 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8 道路沿线、装卸站 25m 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有装有危险 化学品的车辆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 9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之间距不应小于 5 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 10 m, 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10 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 五级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 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特种作业资格证放置处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 备内动火, 应对上、 中、 下各部

4、位进行监测分析; 在较长物料管线上动火, 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 段分析;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 10m 范围内进行分析。 2、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30min 应重新分析; 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 特殊动火作业期 间应随时进行监测。 3、动火分析合格标准: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 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 4%,其被 测浓度应不大于 0.2%(体积分数); c)动火设备、管线及作业环境内,氧含量不应 大于 23.5%; d)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 进行监测分析。 浓度超过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 业接触限值 (GBZ2.1)规定的,应采取相应的 安全措施,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其他安 全措施”一栏注明。 急救电话:急救电话:7265586 119 120 7265586 119 120 调度中心:调度中心:72655517265551、5552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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