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综治办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在矿党政及矿综治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矿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本矿的安全生产秩序。三、认真贯彻和执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对本办的业务保安全面负责。四、负责加强全矿各要害部门、车间、岗位的内保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五、认真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工品的管理,杜绝火工品的被盗和流失。六、认真做好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和贯彻,组织好安全检查和主持综治办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内保工作动态。七、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组织工作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调查。八、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实施综合治理措施,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为矿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