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委安全生产责任制政委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消防大队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2、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及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各中队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例情况。3、根据集团公司不断发展和消防灭火救援形势不断变化,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和实施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规定。4、宣传和倡导先进的安全理念,创建良好的消防安全文化。5、把安全工作融入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之中,为安全工作提供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6、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对基层中队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7、熟悉了解责任辖区内重点单位的平面布置、储存物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以及火灾危险性、建筑结构、交通道路和水源设施等情况,参与消防大队安全工作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