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运行管理制度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矿井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只单独与县局信息调度中心联网进行数据上传,严禁与其他网络相接。二、监控员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三、监测主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四、矿井监控系统主机必须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及时进行更新,以确保系统运行正常。五、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相关领导,要积极进行抢修,并做好故障记录。故障超过 1 小时应向县局信息调度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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