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修队支书安全管理行为规范巷修队支书安全管理行为规范1、岗位职责1.1 对本区队的安全工作负安全教育责任。1.2 要亲自向本区队职工传达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条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1.3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协助区队长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1.4 经常教育党员和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搞好安全生产。1.5 协助队长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矛盾,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党的政策和指示在本区队的贯彻执行。2、安全工作标准2.1 就本单位每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下月安全工作安排每月进行安全述职。2.2 所负责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的追查分析。2.3 区队井下跟班(指生产干部)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现场指挥应首先排除隐患,而后组织生产。2.4 负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3、安全工作措施3.1 狠抓制度落实,按照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3.2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3.3 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3.4 积极学习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并应用于本队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