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修队队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巷修队队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1.1 队长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1.2 对本单位业务保安、措施落实负全面责任。1.3 经常深入一线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所管辖地区的安全生产状况,积极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质量问题,并针对问题采取措施,防患与未然。1.4 按时参加每周召开安全办公会和全矿安全大检查,积极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1.5 模范地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三违”现象。1.6 组织好本单位的工程质量达标工作。1.7 积极支持和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网员和青年安全岗员工作。2、安全工作标准2.1 就本单位每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下月安全工作安排每月进行安全述职。2.2 所负责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的追查分析。2.3 区队井下跟班(指生产干部)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现场指挥应首先排除隐患,而后组织生产。2.4 负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3、安全工作措施3.1 狠抓制度落实,按照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3.2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3.3 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3.4 积极学习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并应用于本队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