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电器管理制度讲解了小型电器管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以确保设备安全使用。该制度明确了机运科作为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对防爆接线盒、防爆按钮、防爆电铃等小型电器的日常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经管科需协同机运科与使用单位共同完成新增小型电器的质量验收,保证其符合使用标准。各单位则需承担起本单位小型电器的编号登记和修复任务,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工作。所有小型电器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三方验收,合格后贴上防爆合格证才能下井使用,严禁无号或不合格的小型电器进入作业环境。各单位应将小型电器纳入规范管理体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防止设备乱扔乱放或私自挪用,闲置设备应及时升井。对于无法修复的小型电器,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经机运科验证并报机电矿长审批后,记入报废台账,任何其他单位不得擅自处理报废事宜。小型电器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他涉及防爆电器使用的工业企业,特别是那些有地下作业需求的企业。该制度为这些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小型电器从采购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都处于严格监控之下,从而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通过对小型电器的有效管理,可以减少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