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队技术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队技术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在队长的领导下,对全队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抓好瓦检员工作,确保无空班、漏检和假检现象发生。(三)负责对有关设计、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负责贯彻实施且保证施工质量。(四)负责全队的仪器、仪表及设备的日常检修、维修和保管工作,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及设备正常使用。(五)认真做好“一通三防”技术工作,消灭井下不合理通风,对技术方面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监督执行。(六)负责“一通三防”安全
2、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技术方面的工作,对排查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技术措施并落实整改。(七)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政策,按规程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瓦斯等级鉴定、通风阻力测定、风机性能鉴定、反风演习等通风业务工作。(八)负责班组建设管理系统中技术方面工作的建设与完善,开展好班组师徒传、帮、带、教及新员工岗前培训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持证人员满足工作需要。(九)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一通三防”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队长反映,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十)发生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协助队长提出处理措施,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负责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