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队生产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队生产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做好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辖范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制定好月度工作计划、总结并对计划的实施负全面责任。(三)对当班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验收当班和上一班的工程质量。(四)经常检查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对发现的“一通三防”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五)负责安排井下的管路吊挂、巷道冲洗、隔爆水槽的安设、自动化水幕的安装等一切防尘工作,并按标准进行落实验收。(六)认真
2、开好班前会、超前做好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七)定期组织召开全队安全生产会议,准确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八)发生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协助队长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重点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九)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一通三防”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队长反映,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