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区防尘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区防尘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通风区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井下防尘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完成职责范围的全部工作。2、定期召开队务会议,按年、月的工作作业计划安排,进行具体布置。并对前一段工作进行总结,至少每月的月末向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汇报一次工作。3、全面了解井下巷道布置和矿井防尘系统等情况,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负责对上级机关检查出的“一通三防”问题,迅速给予落实解决。4、组织全队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本队的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5、掌握重点,检查防尘系统、防尘设施、管路、水仓和水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井下安全生产需要。6、组织全队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本区本队的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7、不定期对所有工程人员的工作情况、防尘管路及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并相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根据考核情况制定当月的工资分配方案。8、认真查处本队范围内的违章违纪现象。9、开好每个班前会,严格执行周五学习制度,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防尘队伍10、负责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实施,现场施工,严格执行省厅质量标准化要求。11、负责本队的政治思想工作,做好安全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