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电器管理办法讲解了为加强公司小型电器管理,确保科学合理使用而制定的详细规则。该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小型电器使用的单位,并从领取、登记到回收、检修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定。对于小型电器的领取过程,明确指出由机运部五小电器管理组审批签字,修复品可从机修厂领取,新品则需至供销部获取。文件强调各单位应建立账目管理体系以跟踪自身的小型电器状况。工作面结束后,小型电器应及时交回机修厂统一检修并开具回收单据以便销账。针对设备变更使用单位的情况,规定了严格的清点交接流程与时间限制,违反者将面临罚款。此外,供销部需确保所购入的小型电器具备必要的认证和证件,防爆性能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库或发放。防爆小型电器在入井前须
2、经过严格的安全性能检查,井下安装及维修也必须遵循相应的防爆标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还提出了挂牌管理和集中上板的要求,并规定每班进行一次检查。定期机电安全大检查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每次检查至少涵盖20%的小型电器数量,并统计合格率和防爆设备完好率上报。小型电器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小型电器使用的单位,特别是那些需要对小型电器进行领取、使用、维护、回收以及再分配的企业部门。这不仅包括直接操作这些电器的基层工作团队,还包括负责采购、仓储、检修等相关工作的管理部门。通过此办法,旨在提高各单位对小型电器管理的重视程度,确保电器的安全性和高效利用,同时减少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坏或丢失现象,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