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项目经理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一、安全管理权力 1、调配一切生产安全所需的人、财、物。2、拒绝执行超出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的行政命令和要求。3、拒绝批准、采购、使用任何没经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劳护用品。4、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罢免,对安全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和调整。5、直接提名奖励安全有功人员。6、当生产现场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决定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故意扰乱安全生产管理秩序,给企业造成损失者,有权责令赔偿。7、科技兴安,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8、直接处理“三违”责任者。二、安全
2、管理职责 1、在煤矿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2、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救灾演习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制定和完善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4、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制定安全投入计划,不断改善劳动工作条件与环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投入计划的完成情况。5、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动态、研究和处理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折不扣执行安委会决议,及时组织制定补救措施。6、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救灾演习、安全宣传、安全竞赛、安全评价等活动,针对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整治。7、制定、完善值班领导责任制。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迅速组织抢救,组织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处理工作,作出事故处理决定。10、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2、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定期考核所分管部门人员工作业绩并作出处理意见。13、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