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讲解了我国在1996年制定的污水排放标准,该标准旨在规范各类工业和生活污水的排放,确保环境水质的安全。该标准详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污染物在不同水域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氮、悬浮物等关键指标。标准还明确了各类污染源的排放要求,如城市污水处理厂、化工企业、制药企业、造纸厂等,并对不同功能水域的保护提出了具体措施。此外,标准还强调了对排放口的监测与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定期报告排放数据,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那些涉及大量废水排放的企业,如化工、制药、造纸、纺织等行业。该标准为环境保护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具体的排放指导,帮助其规范生产过程,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