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检查员安全行为规范瓦斯检查员安全行为规范(1)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许出现脱岗、空岗、漏岗现象,交班必须把本班生产、安全情况交接清。(2)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前,必须在新鲜风流处按要求清洗气室,同时定好黑色条纹基准线。(3)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时,必须先检查混合瓦斯,然后再分检沼气和二氧化碳,防止单一气体超限发生危险。(4)井下采掘工作面各处瓦斯检查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 149 条规定,必须按瓦斯检查巡回时间、路线、地点的图表中具体规定检查,每班至少向通风调度汇报三次,并要汇报当班检查瓦斯浓度最大值。(5)瓦检箱(袋)牌板必须随工作面前进及时向前移动,回采面不超过20 米,
2、掘修工作面不超过 10 米。(6)井下所有地点放炮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并做好记录。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煤与半煤岩掘进工作面等要求吊挂便携的地点,由瓦检员负责检查督促。(7)停风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瓦检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做好排放瓦斯和各项具体工作。(8)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9)在检查巷道高顶中瓦斯时,要将胶管伸入高顶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入高处,以防缺氧窒息。(10)瓦检员要对沿途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11)对回采面上下口、尾巷回收后,瓦检员负责检查是否合格,并及时督促作业人员挡帘或封堵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