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跨班检查制度讲解了为加强瓦检员交接班期间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交接班期间不安全隐患发生而制定的具体措施。该制度规定所有瓦检员必须在井下瓦斯交接室内交接班,并且明确瓦检员交接内容包括所检查地点区域采掘工作面生产状况及其他开工、复工情况,气体、温度、风流异常情况,通风设施完好性及使用正常情况,以及瓦斯检查点增减和牌板完好情况。接班人员需按时到队点名并在规定时间到达交接班地点,无故晚下井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井下交接班时间分别设定为早班上午10时,中班下午18时,夜班凌晨2时。交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对区域内出现的情况当面交接清楚并双方签字确认,再出现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瓦斯检查内容涵盖
2、严格按区域认真检查各掘进、回采工作面的多种气体变化,北三瓦斯异常区每班检查三次,其他地点每班检查二次,详细规定了不同地点如放炮地点、机电峒室、临时停风区、溜煤眼及煤仓等风流中的瓦斯检查次数和特殊情况下采取的措施,例如发现瓦斯浓度超标时有权责令停止工作。此外还规定瓦检员上井后立即交回瓦检仪器进行检修并提交瓦检记录手册。瓦斯跨班检查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中涉及瓦斯检测工作的相关岗位人员,特别是从事瓦斯检查作业的瓦检员。此制度主要针对煤矿井下的安全管理,适用于具有瓦斯风险的采掘工作面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瓦斯积聚的地点,确保瓦检员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完成交接班工作,保障井下作业环境的安全稳定,预防因交接班期间管理疏忽而导致的安全隐患,对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