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区技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区技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1. 在通风副总工程师的技术指导下,在区长的领导下,对通风区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2. 了解本矿水文、地质、采掘、机运等情况,熟悉通风、瓦斯、防灭火等现状,协助区长做好全区的技术工作。3. 学习和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和矿有关规定,编制本区的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设计的会审工作。4. 负责组织编制全区范围内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及各种计划,并贯彻实施,监督检查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5.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各种安全文件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各类规程措施,负责通风、防火等报表资料的审核工作,消灭违章现象。6. 掌握矿井通风系统风量分布情况,各采掘头面的瓦斯涌出情况和矿井防尘、防灭火情况。7. 负责各类报表、图牌板、图纸、资料收集整理、审核、保管。8. 按照规定组织好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反风演习、阻力测定、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9. 积极推广新技术,提高治理瓦斯、防灭火、防尘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创新措施,并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