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设施安装检修管理制度通风设施安装检修管理制度1、矿通风科负责全矿通风设施维修工作。通风科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掌握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风量分配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好。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二道反向风门。3、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回风门、如果必须安装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4、井下风门每组不得少于两道,必须自动关闭,严禁破坏风门或同时敞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5
2、、通车风门必须设自动风门,其车辆长度不得大于两道风门的距离 。6、通风科通风工负责全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维修和回收工作,经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性。7、通风工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管理状况,确保其可靠性。8、凡是施工的通风设施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并按设计或指定位置施工。9、按贯通通知单通知时间,对贯通点的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必须提前1-2 天做好准备工作。10、在实施通风设施更改工程时,必须严格执行先建好新的,再拆除旧的施工程序,以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性。11、拆、修风门时,必须拆一道、修一道,不得一次拆除两道,再重新砌筑,以防漏风严重或风流短路。12、经批准废弃的风门,要及时拆除门墙清理余碴,恢复原有巷道断面。13、需要安装反向风门的,要同时竣工。14、当发生事故致使通风设施遭受破坏时,应根据处理事故的需要,做好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15、矿有关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加强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