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1-2004讲解了味精工业企业在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噪声污染控制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面的具体标准。该标准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味精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标准内容涵盖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分年限规定,明确不同时间段内的水污染物日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吨产品污染物排放量以及日均最高吨产品排水量。此外,标准还详细列出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等污染物的具体排放限值,并区分了现有企业和新建、改扩建项目在不同时间节点上的排放要求。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1-2004适用于味精生产企业以及利用半成品生产谷氨酸的企业。该标准不仅涵盖了水污染物排放管理,还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厂界噪声污染控制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管理。同时,该标准还适用于味精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控制与管理。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确保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