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查瓦斯制度巡回检查瓦斯制度1、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所负责区域内的通风瓦斯情况。每班开工前,瓦检员必须先检查工作面的瓦斯,工作面未检查瓦斯不准工人进入工作面工作。2、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作业地点,要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空班漏检、无瓦斯积聚,每个工作面至少检查 3 次,空的工作面至少检查 1 次。每班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的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均要检查瓦斯、并做好记录、瓦斯超限不准放炮。4、做好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瓦斯记录牌,班报手册,瓦斯日报“三对口”。5、瓦检员要认掌握本班的通风、瓦斯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时,必须立即用电话向井口调度室或单位领导汇报解决。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出班后还要向单位领导汇报一次。6、对瓦斯检定器要及时检查校验并定期送仪修房维修保养,及时更换药品,爱护仪器,以保证仪器的准确性。7、瓦斯检查员必须坚持与工人同进班、同出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休息,必须坚持原则、向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行为作斗争,应坚决制止“三违”行为。8、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点交接班,交接班时情况要交待清楚,实行双方签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