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查制度1、当班人员应认真、按时视巡 110KV、35KV、10KV 设备,对设备异常状况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时向有关上级汇报。2、巡视应在本所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一般包括:交接班时;高峰负荷时;晚间闭灯时;3、遇到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装的设备等;设备缺陷近期有变化时;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4、单人巡视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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